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北京地
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
禁止放飞、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
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
为确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相关飞行活动的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市政府决定,自2021年6月13日零时起至2021年7月1日24时止,将东城、西城、朝阳、海淀、丰台、石景山、房山、通州、大兴等9个区的行政区域设置为净空限制区,除庆祝活动期间组织的相关飞行活动以及和平鸽、气球等专项放飞活动外,实施禁止升放任何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和分段限制放飞鸟类措施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在通州区养殖鸽子等鸟类动物,必须进行圈养并禁止放飞;在其他8个区养殖鸽子等鸟类动物,每日6时至15时必须进行圈养并禁止放飞。
二、信鸽协会要做好协会会员、公棚、俱乐部等的组织管理工作,监督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,不得影响飞行安全。
三、在净空限制区内禁止升放无人机、穿越机等航空模型、风筝、气球、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。
四、净空限制区所在的区政府要组织公安、城管执法、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政府,对影响飞行安全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。各级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和公安、城管执法、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。
北京市人民政府
2021年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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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北京市公安局于6月17日发布了《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北京地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》
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、飞行速度慢、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,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等12类。为维护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北京地区空中安全,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《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。
一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开展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飞行活动,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二、按照上级要求,自2021年6月21日零时至7月1日24时期间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,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,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、“穿越机”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体育、娱乐、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。
三、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、体育、公安等部门对涉及“低慢小”航空器人员、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工作,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杜绝违规飞行。
四、对于违规飞行行为,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、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。对于违反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《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;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本通告规定范围之外的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,应当遵守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、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》(京政发 [2021]11号)的规定。
特此通告。
北京市公安局
2021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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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庆警方提示——
公安机关将联合城管执法、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政府,对影响飞行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检查,也请广大市民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对于违规飞行行为,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、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。对于违反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《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;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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